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是什么

2020-12-08 09:04:43

  连带责任又称为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就是说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多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意一个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人之间再行分配责任。那么,《民法典》当中,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一、民法典的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什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连带责任是一种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有效实现的途径。一般来说,当其中一个或者多个连带责任人无法承担责任时,只要其中有一个连带责任人能够承担责任,他就应当负担此债务。连带责任人内部进行责任的分配,与债权人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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