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罪与合法居间行为有哪些不同点

2021-04-16 17:15:58
不行贿、不受贿,牵线搭桥也会犯下介绍贿赂罪,许多人对此并不理解。业内人士说,介绍贿赂的作用很坏,立法的目的就是不让行贿和受贿行为轻易实现。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宗那生说,介绍贿赂罪,在我国1979年的刑法里没有,后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有关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里面涉及到介绍贿赂行为。在1997年的刑法里正式规定此行为的罪名。介绍贿赂罪最重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虽然列入刑事犯罪类别,但判罚是最轻的。

内蒙古自治区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丽妹说,介绍贿赂罪与合法居间行为的界限,主要区别有三点:

1、从行为人的主观内容上区分。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介绍他人从事贿赂行为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双方具有行贿、受贿意图,而故意从中介绍,借以非法获利或谋取其他利益;而合法的中介活动,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希望通过居间介绍,使经济活动中的某种合法经济交易或合作项目得以实现,而居间人从中收取必要的报酬。

2、从行为的性质上区分。分清介绍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从事违法活动的行贿、受贿双方,还是进行正当经济活动的买卖双方。若被介绍的双方的经济来往关系体现的是权和钱的交易,则该介绍行为便是介绍贿赂的性质;如果被介绍的双方经济来往活动是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上的经济关系,则该介绍行为是合法的居间活动。

3、从行为的后果上进行区分。前者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介绍贿赂的行为的成功必然要对某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而合法的居间活动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相反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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