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2021-02-25 09:57:17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分别是: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体方面。下文小编将就这四点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犯罪客体: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且多为一般犯罪主体。对于大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来说,不论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主体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故意,即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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